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BY2*** | 2024-08-0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