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駛如每年2.5-3萬公里的狀態下,選擇耐磨性的輪胎可以在7萬公里左右換,如果選擇舒適型輪胎建議5-6萬公里換。如果一年開不了一萬公里或者左右,建議三年到四年換
用車過程中,輪胎可能會被異物扎到,也可能不小心蹭到馬路牙子,或者高速通過路面凹凸遭遇強烈撞擊,這些都可能會導致輪胎受損。輪胎受損的情況包括胎面裂縫、胎面鼓包、胎面橡膠缺失、胎側磨損嚴重或者不正常磨損等。如果輪胎被釘子等小物件扎到胎面,那可以修補后繼續上路,但是如果是胎側受損或者胎面的傷口太大,就一定要更換。至少一個月對輪胎進行一次外觀檢查。
我國法規規定輪胎表面的花紋磨損至1.6mm時就必須更換了,可實際行駛中,如果真到這個程度的話,輪胎的性能會變得很差,抓地力及排水能力都會變差,而安全性也會隨之降低,所以國外輪胎專家曾說,胎紋至少要保留3毫米以上才算安全。
輪胎胎面上的花紋意義重大,具有提高附著力和排除路面積水的功能,讓輪胎保持較好的路面附著力。磨損的輪胎附著能力大幅下降,尤其是在積水的濕滑路面上,尤其危險。所以當輪胎花紋磨損到極限后, 應該及時更換。輪胎胎肩處有三角形的磨損標記,它指向輪胎溝槽中的磨損塊,當輪胎花紋磨損后,就會露出這個磨損塊,此時應該更換輪胎。
綜合考慮,私家車的換胎時間還有一個指標就是扎了多少個洞。假如扎過3個以上,其實也可以換了,特別是側壁受傷的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