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情況下,駕駛員只重視自己或者副駕駛座位上的乘客有沒有系安全帶,因為如果不系,可能會發出蜂鳴聲。而后排上的乘客一般都很少系安全帶。有人覺得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帶司機被罰,有點冤了。其實,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按照該法,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帶”是一種違法行為,作為司機,應該有提醒的義務,沒有盡到提醒義務,就應該承擔責任。雖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不系安全帶不符合法律,但該法對“不系安全帶”到底如何處罰沒有作明確的規定,加上取證難等問題,因而對后排不系安全帶如何處罰存在較大的爭議。許多地方為了避免爭議,就不對后排不系安全帶進行處罰。前排不系安全帶是駕駛人的直接行為,而后排不系安全帶則只與司機存在一定的關聯,也就是所謂的“駕乘關系”,這也是對乘坐人員違法該不該處罰以及該如何處罰特別有爭議的原因。實事求是地講,作為乘車人,如果有完全行為能力,不遵守法律必須自己承擔后果,作為駕駛員只能承擔提示不到位或者承擔連帶責任。從這一點來說,交巡警部門應該先對車輛后排不系安全帶的乘坐人進行處罰,再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司機要做到提醒乘客,一般網約車有全程錄像錄音的!若不放心還可以自己用手機錄好音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若不聽勸交警罰單由乘客買單!
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帶,違反了交通法規,會被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擴展資料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