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開啟雙閃,比較醒目,可以有效的減少因為雨天視線不清晰導致碰撞事故的概率。
危險報警閃光燈
參考答案:B
車輛在雨天臨時停車時應開啟雙跳燈(危險警示燈)。雙跳燈的正式稱謂是危險警示燈,一般在車輛發生故障、危險或需要在主要道路臨時停車時才使用。按照要求,機動車只有在霧天行駛時,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第五十八條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參考資料來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開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示寬燈和后位燈。如有必要請在車后50米處防止三腳架。如果方便雙閃也可以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