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摩托車屬于正三輪摩托車的,在使用12年后會報廢,其他摩托車在使用13年后會報廢,如果當事人駕駛應當報廢的摩托車上路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法律分析:從以上的介紹中可以看到摩托車的報廢期限是按照上牌之日起計算的,并不是按照出廠日期計算的,但如果整個使用期內車輛沒有進行定期年檢,也是有被提前報廢的可能,所以整個使用過程中一定要定期進行年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查看全部《《
除了正三輪摩托車是10~12年報廢,其他摩托車使用年限都是11~13年。另外達到或超過一定行駛里程的都要報廢處理: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千米,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千米。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檢驗規定的都要進行報廢。 另外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查看全部《《
根據規定,正三輪摩托車使用年限為12年,其他摩托車的強制報廢年限是13年。相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此項年限規定,前者不得低于10年,后者年限不得低于11年。也就是正三輪摩托車的報廢年限是10~12年,其他摩托車是11~13年。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查看全部《《
正常情況下,輕便二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二輪摩托車、邊三輪摩托車的報廢年限是十年,車況良好經檢驗合格的,最多還可以延長三年,即最多累計使用十三年強制報廢,正三輪摩托車的報廢年限是九年。另外還有行駛里程的限制,輕便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以及邊三輪摩托車累計行駛十萬公里報廢,正三輪摩托車累計使用八萬公里報廢。不過對于摩托車報廢期限的規定也不是都一樣的,比如象江蘇省對摩托車報廢年限的規定就是要求更短一些,所以還要結合當地的情況而定。。
除了正三輪摩托車是10~12年報廢,其他摩托車使用年限都是11~13年。另外達到或超過一定行駛里程的都要報廢處理: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千米,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千米。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檢驗規定的都要進行報廢。另外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大多數行駛證上都有標注該摩托車報廢時間。摩托車報廢注意事項機動車輛最重要的部件就是發動機,有了質量好的發動機,就可以確保機動車的動力,因此即使摩托車已經處于報廢的狀態,發動機“拆掉”之后還可以進行二次利用,品牌好、質量佳的發動機,13年后還是很好用。。》》查看全部《《
摩托車新車兩年一審(審車費用是兩年一起交)。保險是一年一年買、車船稅由保險公司代收(也是一年一買)。摩托車新車在第五年開始,一年一審,保險和車船稅也是一年一買。摩托車官方使用年限為8-10年,8年至十年后,由車管部門檢車鑒定是否可以達到安全使用,如果達到,一般可以延長三年的使用期限(最長只能延長三年),自愿報廢期為13年,強制報廢期為16年(我的車子行使證上打著強制報廢期為2028年5月,我的購車日期是2012年)。。
根據摩托車報廢標準暫行規定,兩輪摩托車的報廢年限是8-10年,最高可延緩3年報廢,強制報廢年限是11-13年。如果摩托車屬于正三輪摩托車的,在使用12年后會報廢,其他摩托車在使用13年后會報廢,如果當事人駕駛應當報廢的摩托車上路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一、摩托車使用年限的規定是什么1、摩托車報廢年限為13年。但行駛里程達到10萬公里的輕便二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二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累計行駛里程達到8萬公里的正三輪摩托車也需要報廢。2、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