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您好,1、禁止在本市黃浦、徐匯、長寧、靜安、普陀、虹口、楊浦區的道路上通行; 2、禁止浦東新區部分區域內的道路上通行,包括:沿浦東南路—東昌路以及黃浦江邊線所圍合的區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楊高南路—花木路—錦繡路—民生路—楊高中路所圍合的區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濰坊路—東方路—浦電路—源深路—濰坊路所圍合的區域(不含上述道路)。 本通告未盡列的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按照法律、法規、規章,交通標志、標線,或者其他通知、決定等方式明示的交通管理措施執行。
法律分析:上海手續齊全可以騎的,但部分路段禁行。法律依據:《上海市公安局關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三、摩托車禁止通行措施(一)懸掛“滬A”“滬B”號牌的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二輪摩托車,禁止在下列道路上通行:1.“三縱三橫”城市主要干道,包括東縱:中山南路(陸家浜路以北段)—中山東二路—中山東一路—吳淞路—四平路(中山北二路以南段);中縱:魯班路(中山南路以北段)—重慶南路—重慶中路—成都北路—共和新路(中山北路以南段);西縱:漕溪北路(中山西路以北段)—華山路—江蘇路—江蘇北路—曹楊路(中山北路以南段);南橫:陸家浜路(中山南路以西段)—徐家匯路—肇嘉浜路—虹橋路(中山西路以東段);中橫:延安東路(中山東一路以西段)—延安中路—延安西路(中山西路以東段);北橫:周家嘴路(黃興路以西段)—海寧路—天目中路—天目西路—長壽路—長寧路(中山西路以東段)。。》》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