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訴訟如何開庭審理,交通訴訟程序的期限是什么
一、交通訴訟如何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4、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二、交通訴訟程序的期限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推薦閱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可以調解嗎,交通事故如何調解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可以調解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不是損害賠償的必經階段,只有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當事人在申請中對檢驗、鑒定或者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調解。調解期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查看全文>>
推薦閱讀:交通事故調解的期限,交通事故調解的結果
關于交通事故調解期限和交通事故調解結果的問題,下面將給出詳細介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2條規定,損害賠償調解的期限為30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15日。 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致殘的從定殘之日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從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開始計算,規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查看全文>>
推薦閱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原則有哪些,如何劃分交通事故責任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原則有哪些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是需要開情況的,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1、當機動車與機動車相撞時,按照過錯責任方式進行認定,也就是說根據雙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當中的過錯程度和大小進行認定,即誰的過錯大,誰就應該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過錯小的承擔事故次要責任,雙方過錯相當,就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2、當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是行人相撞時,原則上應該是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如果機動車一方能夠舉證證明非機動車或行......查看全文>>
-
在這方面,法律未有明確規定,但行業內對于超過3個月未售出的車輛被定義為庫存車。就連進口車也需經過6個月或...[詳細]
-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注冊過滴滴的私家車必須購買營運險才能合法運營。這意味著如果你選擇不購買相應的保險,...[詳細]
-
在考慮購買曾經涉及致命事故的汽車時,需審慎權衡其中利弊。這類車輛往往存在著諸多安全隱患和潛在問題,需...[詳細]
-
當車主忽視了按時繳納車船稅,所面臨的問題早已悄悄逼近。對于那些忽略車船稅繳納的車輛,年審始終是一個不...[詳細]
-
純電車、混合動力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之間的區別。 1. 純電車(BEV): - **描述**:純電車是指依靠充電獲...[詳細]
-
在當下,對于購車選擇,是選購電動車還是傳統燃油車值得深思。就經濟角度而言,燃油車在續航能力上有著明顯...[詳細]
-
當代交通工具的更新換代,讓購買一輛全新車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然而,除了挑選心儀的座駕外,新...[詳細]
-
從經濟角度來看,新能源汽車在使用成本上表現更為出色。相較于傳統燃油車的燃料費用,新能源車的電力費用更...[詳細]
-
油電混合車作為技術先進的產物,融合了電能與燃料,通過電池及發電機提供動力,在啟動和加速時節約燃料。相...[詳細]
-
汽車保險在發生事故后,對商業保險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根據保險出險情況,商業保險第二年的費用會有所調整...[詳細]
-
一般而言,在距離保險到期一個月內進行續保是最為明智的選擇。這個時候不僅可以享受到各種折扣和優惠,還可...[詳細]
-
首當其沖的是第三者責任險,這種保險覆蓋了他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賠償,確保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夠承擔責任...[詳細]
-
在性質上,座位險被歸類為責任保險,只有本車的駕駛員導致事故才能獲得賠償;而駕乘險則屬于意外險,無論責...[詳細]
-
在選擇購買汽車時,人們經常陷入選擇純電車和插電混動車之間的困境。從環保性、維護成本和日常使用便利性等...[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