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AV0*** | 2024-12-0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