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DB8*** | 2024-07-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