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X7*** | 2024-10-2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