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WDW*** | 2024-11-09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