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H7A*** | 2024-10-0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70%以下的 | 400 | 12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