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R2*** | 2024-08-1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