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F0M*** | 2024-08-24 | 除《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以外的道路上臨時停車的,未妨礙其他機動車、非機動車或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