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H86*** | 2024-09-02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20%以上的 | 100 | 3 |
滬EG9*** | 2024-11-17 |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以低于規定最低時速行駛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