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UP9*** | 2024-10-1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湘UP9*** | 2024-10-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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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