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B73*** | 2024-08-1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吉B73*** | 2024-11-2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蒙ED1*** | 2024-07-22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50 | 3 |
蒙ED1*** | 2024-07-21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50 | 3 |
蒙ED1*** | 2024-09-15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ED1*** | 2024-09-12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ED1*** | 2024-07-15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ED1*** | 2024-09-19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ED1*** | 2024-09-08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