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C85*** | 2024-11-1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