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23*** | 2024-08-05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100 | 2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