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G76*** | 2024-12-18 |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