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84*** | 2024-09-16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