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16*** | 2024-09-16 |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浙C16*** | 2024-11-06 |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浙C16*** | 2024-10-30 |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浙C16*** | 2024-08-16 |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川RES*** | 2024-09-1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川RES*** | 2024-10-12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新N67*** | 2024-12-12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200 | 2 |
新Q81*** | 2024-12-09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2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