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B27*** | 2024-10-08 | 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