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RPQ*** | 2024-07-1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