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L5G*** | 2024-12-2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蘇A20*** | 2024-07-22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