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A·T***0 | 2024-09-25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吉A·A***1 | 2024-09-1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