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N75*** | 2024-08-08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100 | 2 |
蘇NZC*** | 2024-10-0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