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Z8*** | 2024-12-24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浙C86*** | 2024-09-2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