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ADE*** | 2024-12-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