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A55*** | 2024-11-16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川D65*** | 2024-08-11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川D65*** | 2024-07-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川D53*** | 2024-09-28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川D53*** | 2024-10-24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