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NB3*** | 2024-10-13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時,違反禁止標(biāo)線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