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QA1*** | 2024-08-29 | 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