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9***8 | 2024-06-2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