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U98*** | 2024-12-10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