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1U*** | 2024-11-16 | 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