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AP4*** | 2024-07-0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