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7***1 | 2024-08-28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遼A·7***1 | 2024-08-12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