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3***3 | 2024-08-12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