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Q72*** | 2024-08-1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15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