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U9*** | 2024-08-1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