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62*** | 2024-10-0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滬C68*** | 2024-11-2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