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M·Z***8 | 2024-10-07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