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3***7 | 2024-12-12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