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1***2 | 2024-08-08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