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6***L | 2024-08-15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遼A·8***1 | 2024-10-20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