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4***D | 2024-10-0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