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2***2 | 2024-11-27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