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D·9***3 | 2024-10-02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