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NH1*** | 2024-06-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