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N***7 | 2024-10-2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